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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遊艇安全宣導單】

22.Mar.2023
~遊艇玩家照過來~
故好航行前準備, 出發前確認乘載安全,遇險鎮靜應對
就能安全出航,平安返航!!
 (一)做好航行前準備
1.檢查確認各項裝備、補給、蓄電池、引擎、航行及報備均已 完妥。 請使用手機防水套並建議遊艇裝設緊急遇險通報設備(如應急指位無線電示 標(EPIRB)、個人指位無線電示標(PLB)或 AIS MOB(AIS Man OverBoard)個 人落水搜救定位信標等),遇險時自動發送訊號通報相關單位協助救援。
2.確認海洋環境:風力、浪況、潮汐、天氣、河水流向和氣壓條件是否適合 航行。

**航行前務必查詢並掌握海、氣象資訊**
(1)
海域遊憩平臺一站式網站
(2) 氣象局 Safe See e 平臺
(3) 遊艇通網站

(二)出發前確認乘載安全 遊艇超載(包括人員、水、油、食物、行李及潛水裝備等)將嚴重降低穩 定性和適航性,也會降低操控性,使遊艇不能抵禦海浪,甚至容易顛覆沈沒。
**出發前務必留意乘員人數且絕對不得超載**
(1)確認遊艇乘員人數(包含兒童)未超過核定乘員定額。
(2)嚴禁有超載情事。

(三)遇險鎮靜應對
1.勿驚慌,保持鎮靜。
2.人員全部穿上救生衣並啟用救生筏(life raft)。
3.即刻通報救援
(1)使用手機及無線電對講機通報
a.使用手機通報 118(海巡署勤務指揮中心)或航港局海事中心 24 小時聯 繫電話:(02)8978-1419。
b.使用無線電對講機特高頻 16 或高頻 821、606 通報基隆海岸電臺及漁 業通訊電臺。
(2)緊急遇險通報設備自動發送訊息通報 遊艇如有裝設緊急遇險通報設備,遇險時將自動發送訊號至臺北任務管 制中心或航港局海事中心,通知相關搜救單位前往救援。
4.如遊艇沈沒,人員必須落水,除盡可能做好人體保暖外,也盡量將落水人 員集中在一起待援。如船隻或部份大型殘骸仍穩定漂浮於水面,則人員應 盡可能保持與較大浮體在一起。
5.如遊艇失去動力被漂往礁岩或消坡塊,可最大限度將船錨放出,爭取近岸 時能掛錨,增加待援時間。